發布時間:2015-06-30
業內人士認為,作為首個省級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指導意見》的出爐,對內蒙古電網、發電企業和政府都起到了強制性約束作用,并網這一最大難題將得以緩解,當地新能源產業尤其是風電、光伏將獲得極大利好。
近年來,中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提出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1.4%和15%的目標。2005年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確規定要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實行全額收購,但實際執行并不到位。《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也是謀劃八年至今仍未出臺,其中規定了各省及電網可再生配額指標,即當地消費的可再生能源電量與全社會用電總量的占比。
“棄水、棄風、棄光現象時有發生,個別地區窩電和缺電并存、新能源的建設和消費不匹配、上網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日前下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開放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而作為首個配套文件的《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也重申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據國家能源局統計,2014年我國并網風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1905小時,同比減少120小時,平均棄風率8%,風力資源豐富的“三北”地區限電問題突出。內蒙古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規模達2500萬千瓦以上,占全區電源裝機27%以上,其中,風電2070萬千瓦,位居全國首位,利用小時數為1785,給企業經營和風電發展帶來困難。
為此,《指導意見》提出,2015年內蒙古各盟市區域內風電限電率控制在15%以內,今后力爭限電率長期維持在15%以內;2015年各盟市區域內太陽能光伏發電限電率控制在6%以內,今后力爭限電率長期維持在6%以內;生物質能發電、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原則上不限電。明確2015年全區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達到15%,到2020年達到20%。
對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內蒙古實行總量控制,制定可再生能源年度發電量計劃指標。按照規定,蒙西地區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不低于2000小時,光伏發電不低于1500小時。蒙東地區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不低于1800小時,光伏發電不低于1400小時。而接入同一區域的風電場棄風率和太陽能電站棄光率超過標準要求的,本區域不得新增并網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待緩解達到要求后,再考慮新上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
為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指導意見》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開展供熱試點項目,電網公司對參與供熱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限電。同時,推行風電供熱市場化和交易改革機制,不同地區制定相應的利用風電供熱試點用電價格,如蒙西地區風電供熱試點購電價格采用蒙西地區居民用電價格,而蒙東地區赤峰市、通遼市風電供熱試點購電價格執行本地區大工業電價,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配額制并不是市場化的做法,徹底解決并網消納問題,還需要一些關鍵體制機制方面的變革,比如制定輸配電價、實行經濟調度,制定輔助服務電價等,這正是新一輪電改要做的。”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表示。
據了解,內蒙古已成為全國第二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地區,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