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7-09
據了解,相較于傳統建筑在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的高能耗,綠色建筑平均節能率達58%.截止目前,全省已發展綠色建筑項目710項,面積7536萬平方米,居全國各省區市首位。據初步測算,我省發展綠色建筑僅節能一項,“十二五”期間就可以節約1300萬噸標準煤,占全省節能目標的五分之一強。此外,據測算,我省每新增1億平方米綠色建筑將直接拉動50億元以上增量投資,有望撬動上千億元的綠色建筑市場,帶來強大的產業推動力。
此次出臺的《條例》最鮮明的一個特點就是通過強制措施推動綠色建筑的發展。《條例》規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規劃、設計、建設,應采用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大型公共建筑,應采用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綠色建筑標準。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大型公共建筑沒按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除了硬性的規定外,《條例》中還有很多鼓勵措施引導綠色建筑的建設使用。比如,外墻保溫層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建筑容積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等。
劉永忠表示,《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體現了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的要求,總結了我省綠色建筑推廣示范工作的經驗,回應了廣大群眾提高生活質量的訴求,內容全面,重點突出,具有較強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充分體現江蘇特色和改革創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好這部條例,對于破解我省能源資源瓶頸制約,提高廣大居民生活質量,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劉永忠對貫徹實施條例提出要求,他指出,要加大學習宣傳力度,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加大協調配合力度,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他要求全省各級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切實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條例的順利施行。
副省長張雷對條例貫徹實施工作作了具體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主任夏鳴主持會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鹽城市建設局負責同志以及部分企業代表在會上圍繞貫徹實施條例作了發言。省人大、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13個設區市人大環資城建委和建設局的負責同志,有關企業的代表參加會議。